10月10日晚,一網友在社交平臺發文舉報“網紅教授”鄭強婚內出軌,包養情婦,引發廣泛關注。
10月12日,“鄭強教授”公眾號發布《關于近期網絡上鄭強同志相關不實新聞的嚴正聲明》稱:近期在網絡上進行發布和傳播虛假信息的賬號“華趣”,現已證實其發布人實名認證為呂某,系刑滿釋放犯罪人員,所發布的全部文字與圖片內容均為惡意編造、虛構的不實信息。
聲明中稱:2023年3月,呂某以“粉絲”名義聯系鄭強,并講述個人經歷及在監獄服刑的體會感想,希望得到相關幫助。2023年6月,呂某再次聯系鄭強,希望在其社會工作方面獲得鄭強支持,要求為其介紹資源。
“呂某的實際訴求是讓我本人出面做擔保,為其借款1000萬元,被直接嚴詞拒絕。于是呂某開始不斷編造各種不實信息和證據,陸續通過線上和線下各種方式對我的個人名譽進行誹謗,意圖以此達到敲詐、勒索財物的目的,并且對我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威脅。6月下旬,我已主動向省紀委領導報告和說明該事件的相關情況?!?/span>
鄭強在聲明中強調,呂某發布虛假信息,所述內容均為捏造虛構,對其本人進行敲詐和勒索,嚴重損害其個人名譽,造成極壞影響和極大傷害。“如我本人存在任何違反紀律和法律的言行,我本人愿意接受組織的審查和處理?!?/span>
其實類似該事件并非個例,只不過因為主角是鄭強教授才進一步引起了社會關注。
近年來,隨著迅速發展的網絡技術,帶來便利生活的同時,也會被別有用心之人利用。尤其是網暴亂象頻發甚至構成違法犯罪,不僅對當事人的人格權、人格尊嚴造成嚴重侵害,也對網絡生態造成嚴重污染、對網絡風氣造成嚴重毒化,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各界高度關注。因此為適應網絡時代形勢變化,讓網暴者受到制裁、付出代價,為被害人討回公道、伸張正義,回應社會關切、凈化網絡生態,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于9月25日聯合發布《關于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該意見共20條,包括明確網絡暴力的罪名適用規則,明確網絡暴力違法行為的處理規則,明確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政策原則等,對網絡暴力違法犯罪案件的法律適用和政策把握問題作了全面、系統的規定。
意見指出,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要充分認識網絡暴力的社會危害,堅持嚴懲立場,依法能動履職,為受害人提供有效法律救濟,維護公民合法權益,維護公眾安全感,維護網絡秩序。針對網絡暴力的不同行為方式,分別以誹謗罪、侮辱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等定罪處罰;尚不構成犯罪,符合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規定的,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意見明確,公安機關應當根據人民法院要求和案件具體情況,及時查明行為主體,收集相關侮辱、誹謗信息傳播擴散情況及造成的影響等證據材料。對于網絡侮辱、誹謗行為,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經審查認為已構成犯罪但不符合公訴條件的,可以告知報案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訴。上級公安機關應當加強對下級公安機關網絡暴力案件立案工作的業務指導和內部監督。
意見還就保障受害人權益、強化銜接配合、做好法治宣傳、促進網絡暴力綜合治理等作出明確規定。
因此,若鄭強教授所言屬實,則呂某的行為已涉嫌違法犯罪,鄭強教授可積極使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依據上述《意見》向公安機關報案追究呂某的責任。同時,也希望相關部門在查實事情真相后及時發布消息,以還鄭強教授一個清白。